洗牙

幾乎每年都會去洗牙。有時會比較懶,隔一年才去一次。

幾年前,公司的 medical coverage 沒有牙科這一項,洗牙只能自掏腰包。現在有得 claim,當然每年去一次。

「Claim 得 $250,一定要自己貼啦。而家洗一次牙,起碼都三、四百蚊。同事說。

幫襯以前的牙醫,收費 $420。要夠 $500 才可用信用咭,否則現金付款。雖然這是違反信用咭公司的規定,但很多商舖都如此。

今年,幫襯另一間牙醫診所,就在屋企樓下。

我:洗牙幾多錢?(我預約的時候問)

姑娘:$290。

我:吓?(會唔會我聽錯?可能係 $590 喎。而家冇嘢係平嘅。)

姑娘:$290。

預約了今早 11:20,我 11:10 已經抵達診所。在那裡等候了 50 分鐘。

我環顧四周,見到牙醫的畢業證書。他比我遲五年畢業,年紀不會很老。

診所不停地播放著一段影片。影片裡的牙醫說,一般人很難分得清牙齒和牙石。洗牙之後,牙石被清理走,便以為洗牙把牙齒洗薄了。牙石表面粗糙,也因此容易藏細菌,導致更多牙石積聚。

我用舌尖感覺一下,牙齒內側大致上平滑。

記得以前的牙醫說,每個人都會有牙石,分別只在於多與少。牙齒接觸過口水,就會有牙石,不可能完全避免。而且牙齒越接觸得多口水,牙石便越多。所以牙齒的內側比外側有更多牙石。

我不知道如何盡量避免牙石,只懂得每年去洗牙一次。用同樣的清潔程序、吃同樣的食物,有時牙齒表面會粗糙一點,可能是有很多牙石;但有時隔了一年有多,牙齒依然平滑,像今年。

正因為每年都要去見牙醫,我平日會盡量保持口腔清潔。讓牙醫見到太髒的牙齒會令我感到尷尬,好像連基本衛生都弄不好──雖然牙醫應該見過不少更不堪的牙齒。

「今日有冇位呀?」小弟弟走進來問姑娘。「我妹妹牙痛,可能有蛀牙。」

不是很多診所在星期日都應診。可能小弟弟已經跑了好幾間牙科診所,才找到那裡。

「要俾醫生檢查一吓先。如果補到就補啦,否則要剥喇。」姑娘接過小弟弟的手提電話,跟小弟弟的媽媽說。

小弟分才不過十一二歲,妹妹當然更小。剥了牙齒怎麼辦?咁就一世喇喎。不是所有牙齒都是乳齒,脫了,就沒有。

每年洗牙,另一個目的是順便做個簡單的檢查,及早發現問題。到問題出現才處理,可能會比較麻煩。聽說,蛀牙會令牙肉發炎,會很痛。要脫牙,就要等發炎康復過來才可以脫。

我見不到牙醫的樣子,一來因為他戴上口罩,二來因為我脫了眼鏡。

「你唔係好多牙石,不過好多漬。」他說。

「係咖啡漬。」

很多時,去洗牙不因為牙石,而是咖啡漬。用過對付咖啡漬的牙膏,但根本沒有用。洗掉了,不到幾個月,咖啡漬又再回來。沒辦法,除非我戒咖啡,但暫時做不到。

聽說,如果相士說你有血光之災,可以洗牙或捐血化解,因為這兩件事都能令你出血。

事實是,如果間中有洗牙,儘管幾年才洗一次,根本不會流血,因為牙垢藏得不深,而且牙肉沒有發炎。我記得,好像只有第一次洗牙見過血絲,之後都沒有。

第一次洗牙,確是覺得牙齒都洗薄了,而且連續幾天吃東西都覺得酸軟。我討厭這種感覺。於是由那次開始,的起心肝,即使不能做到每年,隔年都要洗牙一次。

Something Borrowed

故事背景:

故事以 Rachel 第一身敘述。

Rachel 和 Darcy 是對自小相識的好朋友。Darcy 樣子漂亮,但學業成績平平;Rachel 則剛好相反。

故事發生在她們三十歲的夏天。Darcy 有個已拍拖七年的未婚夫 Dex,是 Rachel 修讀法律時的同學。他們將會在九月結婚,而 Rachel 將會是伴娘。

就在婚前幾個月,Rachel 與 Dex 居然撻著了。Rachel 一面協助 Darcy 籌備婚禮,一面跟 Dex 秘密交往。

然後,Dex 決定回 Darcy 身邊。

Rachel 懷著悲痛的心情,出埠五天散心。回程後,Dex 告訴她,他叫停了婚禮,因為他發現最愛的是 Rachel。

同時,Darcy 發現自己懷孕,經手人是 Rachel 的追求者 Marcus。

明顯地,Rachel 和 Darcy 肯定冇 friend 做,而且 Darcy 和 Dex 肯定不能復合。

***

感想:

繼 Gossip Girl 之後,再一次證明,更好的朋友也會互相比較和妒忌。只要兩個人之中出現了一個男人,友誼就不可能永固。

我曾經妒忌過朋友,也因為朋友有比我更好的際遇而不甘心。我做不到衷心的恭喜,也曾因此而內疚──朋友,不是應該想對方好嗎?

但原來人性就是這樣。我認我自私,這是人之常情。

我羨慕 Rachel 有 Ethan 和 Hilary 兩個可傾訴的好朋友。精神上得到支持,路會比較好走。

我沒有勇氣向別人哭訴,只把所有事情埋在心裡。有毒的經歷,不吐不快。收藏起來,會腐爛。日子久了,腐爛得更嚴重,於是更不想提起。然後,連新的經歷也被污染,甚至整個人生都被污染。

我回想,如果曾幾何時,我有勇氣把有毒的經歷吐出來,不讓它在心裡腐爛,我的人生可會比現在光明?

***

如果我是 Rachel,我會這樣想:

女少男多,早就有心理準備要跟別的女人爭仔,而且我的勝算絕對不高。

好彩的是對方未結婚,不幸的是競爭對手居然是自己的 best friend。

純粹選擇,我會選那個男的,捨棄 best friend。畢竟,好友易得,老公難求。要另外找個 best friend,一定有可能有機會,即使那個是別人的 best friend,也可以同時是我的 best friend;但要找個老公或情人,就一定要找個 100% 屬於我的,不與別人分享,所以困難很多。況且,重色輕友是人之常情。身邊所有人都如是,我當然也要一樣。跟大隊嘛。

問題是,那個男的有何居心?以前做同學時撻唔著,偏偏臨結婚前撻得著?世上真有那麼多相逢恨晚?還要這陷阱偏我遇上?

我會這樣推測他的動機:

  1. 如果他是好男人,他想在結婚前壞一次,一生人第一次,也是最後一次,將來對孫仔說:「你阿爺我,後生嗰陣都滾過架。」
  2. 如果他是壞男人,他想在打佯前 make last order,而咁啱,他 order 了我。
  3. 如果他是壞男人,並且不打算結婚後修心養性,那麼這只是他生命中其中一段 casual relationship。

三種可能性,都不能讓我認真地投入這段關係。或者可能奉陪,就當他是一場 dessert buffet 裡其中一個 item。無論將來有多回味,我也只會淺嘗一口,不當他是正餐。

還有一個可能性:他最愛的是我,而不是我的 best friend。

可是,什麼是「最後」?如果我 KO 了 best friend,做了他的準新娘,到時會不會有別的女人出現,讓他再一次發覺真愛在後頭?

我怕報應,也受不了遭人撻訂,因為我很要面子,而且面子比男人重要。

他九月結婚,就跟他癲到九月,反正自己另有追求者,回頭見到岸。

在恭喜 best friend 的時候,我會暗想:你隻鞋,我都著過。

***

如果我是 Darcy,我會這樣想:

命運有心作弄人。

雖然命運包括了好朋友搶我老公,但這不代表我需要包容甚至原諒這對狗男女。

說別人是「狗男女」,只是五十步笑百步。自己何嘗不是對未婚夫不忠?仲要搞大個肚。諷刺的是,經手人居然是自己的 best friend 的追求者。

我要面子,我介意輸贏,勁介意。跟 Marcus 上床,是因為我要贏到盡。Dex 是囊中之物,連 best friend 的追求者我都不放過。就在結婚前,讓 Marcus 成為我的點心──雖然,後悔不已。早知唔去到咁盡啦

現在,我怕輸。輸了 Dex,會不會連 Marcus 都輸掉?他只是我的點心,我又會否只是他的點心?他會否對 Rachel 念念不忘?我沒本事留住 Dex,也怕連 Marcus 也留不住。

***

故事教訓:

  1. 要把自己的男人好好收起來,別讓朋友見到。正所謂日防夜防,「家賊」難防。我寧願給街外人偷走自己老公。
  2. 朋友的男人,敬而遠之,瓜田李下。
  3. 做人,不要去到盡。偷情也只限點到即止。Flirt 吓咪算囉,flirt 到已經當贏,認真就隨時輸到一無所有。

Miss U Much

朋友 send 來 SMS say Happy Birthday。

開心,是因為他應該冇穿冇爛。起碼,打點好自己的事情之後,還有閒情記得我的生日。

我 reply:Miss u much。

掛住,是有一點點,「much」是誇大了。不過,加多五個 bite (連 space),整段 SMS 都未超過字數,姑且加埋落去。

好像說過,心裡沒有想念的人,最舒暢。普通朋友,念極有限。

如果是心愛的人,一定會 miss,但也一定不會讓對方知道我「miss u much」,因為,如果對方沒有同樣地掛住我,我會覺得蝕底,很有「付過千般愛,換到千般恨」的慘況。有點像行行吓街跌咗落坑渠,只會換來「邊個叫你咁唔小心」的無情 comment。Hurt 爆。

收到我「miss u much」message 的人其實很幸運。他居然令一個不肯掛住別人的人掛住,又令一個不肯向別人表達感受的人向他表達感受,都算本事。他在我心目中,一定很 special,但又未 special 到連「miss u much」也捨不得講。你話,幾咁難得呢。

中環愛博奕

一直想看這書,於是等,希望圖書館有得借。等了近半年,算了,還是趁書局減價,自己買。我給自己這個藉口:一張電影戲票多少錢?一場電影可以看多久?同樣的價錢,買一本書,肯定不會一晚睇哂。這樣的娛樂是化算的,雖然這書多數會被列入「睇完即掉」的一類。

買回來,然後書不離手,想盡快由封面看到封底。不是因為內容精彩,愛不釋手;相反,是因為想盡快把這本垃圾書幹掉,然後看下一本。生命有限,但想讀的書無限,我不想浪費時間。

買這書,因為有這樣的 subtitle:「……解密中環精英『叻在做人』,未必『叻在做事』的潛規則……」總有多少辦公室政治的一招半式讓我參考一咚吧?

很可惜,就是冇囉!

在中環上班,就是「高級 OL」、是「精英」?那麼,我可能是統計學上的 outlier。

我曾在中環和中環以外的區分工作過,但我仍然是我。

高學歷,別人以為是,但學海是無涯的;高人工,也是別人誤以為的,其實是高危,當經濟低迷的時候,我時常懷疑,究竟我值唔值呢個價。

也許,如果我在油尖旺打工,薪酬都會一樣,但在中環食飯,很可能貴過油尖旺,蝕底。

眼角高、心頭高?指擇偶條件?有人要我才想吧。至於生活質素,我不計較品味,最緊要活得簡單。

人越大,越 health conscious,上班下班,我穿平底鞋,開工才換高跟鞋──冇計,這是公司的 dress code。

在中環上班,多數是身光頸靚的白領。但,是否一定要一身名牌?衫褲鞋襪全部都要說得出牌子、甚至是限量版?

我只崇尚大方得體,乾淨企理。G2000、Marks & Spencer、甚至 Uniqlo 都可以。如果是人著衫的話,我才是主角,身上的是否名牌不重要;但如果是衫著人的話,能把名牌著到似名牌沒什麼大不了,能把平民化的牌子著到似名牌,才叫做有 value added。又或者,我並不稀罕別人說得出我穿上什麼牌子的衣服,我只想別人認為我有本事。

第二天,看到第 87 頁,故事沒有高潮起伏,甚至沒有辦公室政治的勾心鬥角,比我自己的日記更平淡。

書名叫做《中環愛博奕》,但故事放在油尖旺一樣得。中女,全港都有。如果對白間中加句英文就叫做智慧型「高級 OL」,就算加無可加都要加個「but」字,真係唔該哂。

Arsenal 和 Chanel 兩個同居四年的老夫老妻閒日的瑣碎事情,真是悶到冇朋友。

還有,也許蘇妃的文筆沒有問題,但有時我不太明白她在寫什麼。什麼「前者」、「後者」,睇到我暈。中文白話文,少有這麼難懂的。或者我真的不是「高級 OL」。

去見工,如果 interviewer 是老外男人,不妨穿 deep V?咁不如索性去做雞啦。Oh, by the way,30+ 歲,恐怕做媽媽生都嫌超齡。

主角 Chanel 的幾個女性朋友,我一直弄不清誰是誰,因為全部 (包括 Chanel 自己) 都沒有獨特個性、面目模糊,總之就是一堆自以為是的高級八婆。

Anna 是上司,Carol 是下屬。Anna 為何那麼著緊 Carol 識個怎樣的男朋友?別人的男朋友似是個中小企老闆,有何不妥?一定要是「金融才俊」才順眼?

Chanel 的男朋友 Arsenal 是個 engine 佬,又如何?除了拍拖,就只是打機和看足球比賽,像個穿西裝的低能兒,連一句精彩對白都欠奉,IQ 高極有限。如此一個男人,對女人來說,其 value 極其量只是「我好好醜醜都叫做有個有學歷有身份地位嘅男朋友」。要認定這樣的男人做 soulmate,恐怕需要一擔心機來說服自己。

關於唐英年的「感情缺失」,作者寫了一大堆她自以為獨特的見鮮。坦白講,我不太懂她寫什麼。只有無聊的女人,才會透徹地分析一單花邊新聞。

站在我的角度,我見到的,整件事不只是一單花邊新聞,而是一連串的政治攻擊,給我的教訓是:沒有事情是不可能的,視乎你做唔做得到,和做唔做得出──辦公室政治亦如是。

第六天,終於看到第 201 頁。全書 220 頁,很抱歉,我還是沒有耐性看完最後的 20 頁。

如果想考驗自己的耐性與毅力,我推薦這書;但如果自覺一寸光陰一寸金的話,請別浪費時間,你將會付出龐大的 opportunity cost。

蘇妃──我會記得這倨作者。今次,我當買了個教訓。

舊朋友

朋友帶我加入 facebook 的舊同學群組。目前群組裡只有 14 個人,大部份是朋友當時的同班同學,我不認識的。除了一個,跟我同班,以前坐在我隔籬位的女孩子。

女孩子與我完全不同類:出身小康之家,住在港島市區,屋企分兩層,室內有樓梯那種。她自小學琴,讀名校小學,後來因成績欠佳,升上一間平凡的中學。雖然中學都是 Band 1 貨色,但不是傳統名校,沒有百多年歷史,讓她在同輩面前炫耀一番。她自覺是落難天使。女孩子愛打扮,化妝上學,用名牌書包,嫌校褸老土、校裙太長、同學太平民化,不夠 blue blood。

女孩子跟我頗談得來,因為我不會跟她爭妍鬥麗、不會講她是非,最重要的是我不會跟她爭仔。我草根,我悶,但我比不上她,所以我容易被她接受。

「我拍拖喇。男朋友喺浸會讀 DEGREE。」她強調「degree」這個字。

我知我知。那男孩在中學時跟我們同校,是我聽過的名字。他不是玩音樂的人。那時,浸會除了音樂系,全部都是 degree course。不是讀音樂科的,就肯定是讀 degree course。

讀 degree course 啊,將來等於大學畢業,即是前途無限,即是筍盤。女孩子認為很了不起,因為她自知不能做到,起碼在香港不能。

「我想去美國讀書。」要讀 degree course,唯有向外求。選了美國,因為美國比英國、加拿大、澳洲之類有型得多。「我自己賺錢去。」雖然父母肯定可以資助她。

後來……

「出黎飲杯嘢吖。」我說。

「唔好喇,好攰。」

朋友說,她即將赴美。大概,她不想跟以前平民中學的任何人任何事再有牽連。畢竟,有失身份。

到美國,認識鬼妹鬼仔 ABC、落 pub 開 party、滿口英文,才是她最嚮往的生活。將來回港,也高人一等,因為浸過鹹水,擁有一班不懂中文的朋友,即是有國際視野。最重要的是,可以弄個 degree 回來,做上等人。

我成績一般,她不肯定我能否讀到 degree course,連我自己也不能肯定。我已經是草根,一屋七人住在一個公屋單位,睡碌架床上格,餐枱當作書枱用,而且將來食粥食飯,都是靠這張枱,用十幾蚊一個書包,連中學生涯都在這平民學校度過。如果連 degree 也弄不到一個回來,注定只能活在她視線水平以下。這樣,便不配做她的朋友。

算吧啦,用沙紙做 cut off 的「朋友」。

在群組中,見到她的照片。我感到愕然。那五年落難天使式的生活,應該是她一生人的最低潮吧?即使回憶不能說 delete 就 delete,也不想加入這個有失身份的群組。這個不是一個名校群組啊,現在存在的、和將會加入的會員,大多數都只是平民。

不知她可有弄個 degree 回來?如果有,不知她可會因此認為自己很上等?

根據她當年的定義,我現在足夠「上等」做她的朋友。但其實我仍然是以前那個草根人:到快餐店會捨不得吃個 $40+ 的飯,穿 Marks & Spencer 帶 Kiyto 手袋上班,用 Swatch 手錶,沒有 SmartPhone,去太安樓地舖配眼鏡,屋企樓下沒有 club house。

在 facebook,我沒有太多朋友。一個群組之中,add 了其中一個已經足夠。

見到她的照片,我的第一個反應是:拜託,千祈唔好 add 我。

追揸沽

渣估,中小企老闆,未婚,三十餘歲 (出書的時候),公司位於佐敦,外表像吳彥祖加八兩金 (他說的)。

知道有渣估這個博客,是因為《人在中環》的 CK。像渣估一樣,我也是 CK 的 fans。可惜我在公司 access 不到 Blogger,不可以睇完 CK 的 blog才開工。等我買部 SmartPhone,到時任我睇。

如果 CK 是隻披著狼皮的羊,渣估大概是個披著狼皮的金魚佬,放工後會流連夜場至深夜那種。在他眼中,人只分兩類:男人和靚女。

渣估會在公司爆粗。我曾經以為自己不介意老細在辦公室爆粗,因為我在男人堆中工作過,不介意他們講三級笑話。他們講,我有份聽有份笑。直至我遇到首位爆粗老細,原來我介意。

渣估用廣東話寫 blog。但可以看得出,他文筆其實不錯,只昆間中有些語無倫次。

有時,我都希望可以在中小企工作。人少少,關係比較單純,supposedly 辦公室政治也較少,或者簡單。

渣估會捨不得員工離職。我想,沒有一個老細因為我離職而捨不得。挽留,不是因為我有卓越的工作表現、無可代替,只是不想向 HR 交代、不想出錢請 replacement。在大機構工作,離職拍吓籮柚就走,不帶走一片雲彩,只帶走工作經驗,讓我叫價更高。我也不曾回舊公司探班。畢竟是幫 competitor 打工,瓜田李下。

不過,有件事,無論大小公司的員工都是一樣的,就是買六合彩唔預老細嗰份。

渣估提過 Winnie 這個人,但點到即止,有點到喉唔到肺。

這本書,是我「睇完一本掉一本」行動的頭炮。不過,我可會真的捨得掉呢?

盼三年

若你願耐心等多一天
定會令歷史因此改編
情人或許不必光陰虛渡
漫漫長又三年

又見面萬千說話盡懷念
但隻字未講瑟縮嘴唇邊
柔情蜜意一到分開之後
留下來更多淒怨

又相見 還心願
痴戀生生世世難斷
遲一天 盼三年
更痛失再續前緣

讓你甜蜜的倚於身邊
讓美麗回憶於今天重演
遺留下了一些開心的片段
離別時加添溫暖

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pv1wlW64ZDQ

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wYBufkuUxhE